忻州四中致广大家长朋友的一封信
安全过清明 文明祭先人
尊敬的家长朋友们:
大家好!春回大地,百草葱茏。清明时节即将到来,我们祭祀用火、旅游踏青的户外用火活动也会增加。为响应忻州市教育局《关于清明节期间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、增强安全意识、切实保障国家、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》,我们向广大家长提出以下倡议:
一、请各位家长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各级政府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,充分认识森林防火的重要性,保护森林防火是每个公民以及在校学生的光荣职责。
二、自觉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祭扫。倡导上山扫墓祭祖树文明新风,如植树、献鲜花、花篮、花圈等。严禁上坟烧纸钱、烧坟草、放鞭炮、点香烛及吸烟、野炊等一切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。火灾是森林的大敌,家长带幼儿祭祖千万注意防火,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。
三、一旦发现或发生火灾,尽快报警,拨打火警电话119.明确防护救火时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家长教育孩子不要携带打火用品,一旦学生引发火灾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责任人,家长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。
四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不外出(不离开居住地),不举行、不参与聚餐、聚会等聚集活动,做好个人防护,佩戴口罩,回家勤洗手。做好防护疫情措施,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。同时注意预防传染病。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期,如流感、麻疹、肝炎、手足口病等。家长要注意做好预防工作,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,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场所。
五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。家园共同教育孩子,提高必要的自护自救能力,增强防范意识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安全工作重于泰山,只有共同树立防火意识,我们的家园才能永葆山常绿水长清!让我们从自我做起,从护林防火做起,文明祭扫,杜绝火灾!
忻 州 四 中
2020年4月2日